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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9-02-19 09: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保障党员的权利。

  7.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9.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来看,本单位部门预算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劳资、固定资产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吴忠市纪委、监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教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一执纪监督室至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一审理调查室至第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出纪检监察组8个。市委巡察办在市纪委下设,本单位预算中包含市委巡察办预算。现有行政编制79名,实有72人。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8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9.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1389.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6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16.2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021.31万元增加194.91万元,增长19.08%。

  人员经费103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7.75万元、津贴补贴281.30万元、奖金2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95万元、住房公积金7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7万元、离休费10.74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

  公用经费17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5.7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84.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7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网络维护经费(项)2019年预算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150%。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标准化办案场所维护费(项)2019年预算1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司法局1楼纪委监委普通谈话场所运维款。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警示教育中心运维经费(项)2019年预算20万元,上年度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吴忠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的运行维护费和警示教育工作支出。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复转军人经费(项)2019年预算1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市纪委安置复转军人的工资、社保缴费及其他奖金。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党风廉政经费(项)2019年预算3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经费。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信访经费(项)2019年预算5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信访专业场所、设备运维和信访业务经费。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经费(项)2019年预算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纪检检查干部的各类培训费用。8、大案要案查处(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案管留置工作经费(项)2019年预算30万元,上年度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大案要案留置工作经费。9、大案要案查处(类)纪检监察事务(款)纪检监察办案经费(项)2019年预算4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的差旅费、取证费、鉴定费等。10、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察工作经费(项)2019年预算3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市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经费。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决算减少7.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较上年决算减少7.27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车辆大修后保养水平提升,维护费用下降;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保持不变。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预算    138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9.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1389.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89.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89.22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389.22万元,占100%;事业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3.12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数和实有数增加,业务范围扩展,机关运行经费同步上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纪委监委使用各类房屋分别登记于吴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吴忠市检察院、吴忠市司法局所有;车辆6辆,价值129.1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4.6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9.5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合计17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满足日常案件查处需要,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巡察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docx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docx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docx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docx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docx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docx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docx

八、部门收入总表.docx

九、部门支出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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