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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续写新时代吴忠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03-19

  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续写新时代吴忠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吴忠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3日)

  李元凤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刚才,市委书记沈左权同志的讲话,对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基本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中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更加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两个维护”落到了实处。市纪委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专题研讨,不断提高理论思维、系统谋划、精准落实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主动接受教育,举办读书班7天、研讨会9场次,形成调研成果15篇,检视问题70条,立行立改56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专题辅导深入学,促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化”治理、减税降费等中央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查整治等重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239件举报件办结238件,自治区巡视组移交的55件举报件全部办结。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执纪为民,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2019年任务清单》,采取直查直办、督查督办、提级办理等措施,精准监督执纪,全市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38件,处理1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一案双查”问责80人,通报曝光18起典型案例。坚决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健全班子成员联点包案、专案督导等工作机制,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实行交叉办案、异地管辖、集中攻坚,强力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立案82件1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严肃审查了为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充当“保护伞”的张吉贺、杨学林等案件。对扫黑除恶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77人。全面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移交的494件督办、交办件,办结率100%。牵头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分类确定教育、卫生等12个重点整治领域,召开两次推进会,强化专项检查,分批次公布专项整治成果,督促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全市立案59件,处理2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了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第一时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在“打伞破网”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的办理中强化工作督导、业务指导和复查复核,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网络;会同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县(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7名,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职提供支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执纪监督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促其将职能进一步向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聚焦,统筹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力量,形成优势互补、互促共进的监督合力。全市4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实现基层监察监督的全覆盖。建设启用标准化留置场所,设立综合保障中心,出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等制度,推动依法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分层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共设立13家派驻(派出)机构,其中综合派驻9家,在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单设派驻机构,在市直机关工委设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实现对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整治“回头看”,既抓平时又抓节点,既抓查处又抓通报,既集中整治又明察暗访,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同比分别下降48.1%、62.5%,对21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采取专项督查、调研督导等形式,加大对出工不出力、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弄虚作假、照抄照搬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围绕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30条措施,强化监督、开展督查,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检查结果,下发通报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整改,着力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3个,处理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

  (五)构建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络,利剑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9次研究有关议题12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部署巡察任务。严格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全年完成3轮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并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434个,移交问题线索18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4人。年度巡察任务完成后,全覆盖率达58.1%。研究出台《市委巡察协作配合规程(试行)》《关于规范巡察沟通工作的意见(试行)》等6项制度,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升。统筹各县(市、区)上下联动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促进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有效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按轮次对反馈期满2个月的被巡察单位开展回访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委对1名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岗位进行调整,坚决维护巡察整改的严肃性。

  (六)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积极为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市委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健全完善“三个清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1个党组织、15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调研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开展部门政治生态自查工作,动态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贯通衔接。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市纪委监委共对27个集体和2620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提高准确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37人次,占比分别为78.5%、14.8%、5.5%、1.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出台《吴忠市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等4项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20件,处置问题线索2635件,同比分别增长55%、42.4%;初核问题线索2566件,同比增长46%;立案59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4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均有所下降;移送检察机关22人,对14名处科级干部采取留置措施,主动投案1人,共收缴违纪资金477.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78.9万元。严肃查处了执法犯法、搞权钱交易的马龙、张军、李兴华、魏新元等法院系统性腐败案件。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多措并举开展以案促改,在市中级法院、利通区和青铜峡市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市重点部门(单位)80余名主要负责人旁听李金磊职务犯罪案庭审,发送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69份,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大起底”,为党员干部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纠正考核不合规问题,推动各部门(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对135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完成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升级改造,警示教育78个单位3600余名党员干部,拍摄2部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以案示纪、以案示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帮助663名受处分人员“卸包袱”、“祛心病”;对7件诬告错告信访举报及时予以澄清,充分发挥审查调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成立机关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建好审查调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以党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更好地落实。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忠诚担当勇争先”演讲比赛和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激发了党员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激情。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系列培训教材的学习,全年学习46次、交流研讨68人(次);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选派74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培训,选派9名干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参与专案办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不断增强,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互查互评工作中,市纪委监委考核成绩位列五市第一,同心县、利通区、盐池县纪委监委位列全区各县(区)第五至第七名,受到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表扬。强化自我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梳理制度32项,废止3项,继续执行7项,修改完善15项,新建7项。修订《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2件,初核37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8人,立案2人,调离岗位1人,确保队伍纯洁。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更需重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性、复杂性作出深刻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问题在我市同样存在。从我市来看,有的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尚未层层压实,甚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措施不细不硬,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持续用力;“四风”问题更加隐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树倒根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尽管增量问题明显减少,但存量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因此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艰巨。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监督首责履行还不够充分,尤其是政治监督还不够聚焦,被动监督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做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视角分析解决问题、把握运用政策策略、规范执纪执法等能力亟待提升。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仍需强化,对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在“回头看”上尚需持续用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发扬斗争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扎实履职尽责,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在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和深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只有学懂弄通做实,才能保证思想意志统一、步调行动一致。要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努力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论体系、立场方法指导实践,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工作,才能更加有效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我们必须始终把初心落在行动上,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对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者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民心民意同频共振。必须坚持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教育和挽救干部的一贯原则。必须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惩治“极少数”、管好“绝大多数”,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准确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问责泛化,让吴忠政治生态青山永驻、绿水常流。必须坚持增强斗争本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坚定斗争立场、增强斗争精神、锤炼斗争本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进行坚决斗争,更加精准有效履行职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20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在全会上所作的报告,对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陈润儿同志的讲话和艾俊涛同志所作的报告,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今年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作出了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好调、转、增、融“四篇文章”的工作部署,也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研究落实,奋力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新更大成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市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续写新时代吴忠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积极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完善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一)切实把初心使命植根思想融入实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真学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内容,重点加强对党章党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三个着力”要求、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好“四篇文章”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部署安排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责任,认真落实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政治监督,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的范围,对在制度落实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群众最反对最痛恨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揪住不放,整治到底。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蝇贪蚁腐和惠民政策不落实、资金监管缺失、虚假脱贫等作风问题。加强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脱贫出列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反弹,督促主责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和措施,坚决做到贫困县出列但责任不出列、监督不出列、监管不出列。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督紧督实教育、民政、建设、医疗、生态环境等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治理无成效、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追责问责。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监督基层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推动群众身边问题首先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介入,严肃查处“关系网”和“保护伞”;对已查结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扫黑除恶显著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统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自治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级主要领导的监督,着力破解对同级和“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贯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健全“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自觉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报告。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在查办腐败案件、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班子成员配备工作中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推进双重领导落实落具体。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监察办公室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农经、城建、民政等基层站所的横向联系协调机制,完善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县(市、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村监会之间的纵向联动机制,促使各方面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织密基层监察网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补短板强弱项,配齐配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健全完善“三为主一报告”的具体办法和工作制度。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驻在部门完善责任清单,派驻机构建立监督台账,试行“清单+台账”责任落实模式。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分片联系派驻机构,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的监督模式,提升监督合力。

  (四)切实履行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工作,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强化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切实增强监督的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坚持做到“一书三送”,既送发案单位,又分别抄送市委、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整改存在的问题,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各级各部门建设信息化监督平台,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让有权者规范用权不任性。力戒单纯办案思想,坚决纠正对日常监督“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注重总结经验、改进监督方法。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夯实日常监督工作基础。着眼“监督的再监督”,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牵住“牛鼻子”,“四两拨千斤”,让有限的监督力量发挥最大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通过依规依纪依法问责、精准有效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容错纠错,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和简单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强化日常检查,坚守重要节点,严肃查处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宴、借培训学习之机绕道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隐性变异问题,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新问题,以及在专项治理、“回头看”期间虚假整改的老问题,严肃“一案双查”,重点追究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整治等重大决策上,在为基层减负、减税降费等重大工作中,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重点从“关键少数”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保持常抓态势,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推动持续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引领形成淳朴民风社风。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巡察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任务,完成3轮对26个市直部门的巡察监督,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整体推进,紧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按一定比例对已巡察部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增强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完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整改通报、提醒谈话、约谈问责等方式,持续释放强化整改的鲜明信号。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广使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新任处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巡察队伍能力素质。推动形成市县联动巡察机制,着力构建市县巡察工作“一盘棋”格局。

  (七)强化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聚焦国有企业,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加大对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职责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坚持追根溯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制度漏洞、分析责任缺位、做实以案促改。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督促法院等行业领域严肃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警示等环节,拍摄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录》,组织万名党员干部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以案释德、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促使党员干部筑牢遵纪守法底线。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传统,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八)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勇于斗争的执纪执法铁军。加强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带动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斗争本领。深入推进“三转”,巩固深化“制度建设执行年”成果,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自我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家风情况,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畅通干部进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实施全员培训,坚持和深化微型课堂、以老带新、以干代训、网络课堂等形式,分批到江西干部学院等院校开展党性修养和能力提升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做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建设,建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聘请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促使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行使权力。刀刃向内、不护犊子,严肃查处系统内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理门户,打造模范政治机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吴忠贡献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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