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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巡察体检”找出问题导向列出“病灶清单” 推动新一轮巡察健康出行

稿件来源:利通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8-11-02 17:36:55

  2018年利通区委共开展两轮巡察涉及10家机关单位,主题鲜明打出“政治巡察”旗帜落实巡察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吹响号角。区委巡察办针对自身建设及巡察巡视问题及时“体检”,边巡边改,以巡促学,以改促察,让巡察工作健康出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区委巡察办按照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照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查、梳理出关于“组织领导力度不够有力”等4大类及“对全覆盖谋划部署不到位”等11突出个问题。找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后,起草《利通区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自治区巡视工作反馈问题及巡察工作自查问题的整改方案》安排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结合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推进会、自治区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五届吴忠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擦亮巡察利剑制度是保障,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巡察铁军制度建设是“牌照”是巡察干部的“护身符”。巡察办制定印发了《新任副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制度》《利通区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利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利通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利通区建立“两长两员四库”巡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推动整改工作。结合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提炼概括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清单,确定巡察时间为2个月,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印发《利通区巡察工作手册》,并先后采取举办巡察工作培训班、巡察组自行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巡察干部60多人次,确保巡察工作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坚持“三侧重”,即侧重于政治巡察制定方案,侧重于发动群众发布、张贴公告,侧重于保密强化工作纪律。

  “人间巧艺夺天下,不愁零乱向东风”用巧力提高巡察质效。巡察办完善《中共利通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等有关规定,确定每年巡察乡镇部门不少于14个,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探索实践、总结提炼,建立了“543”的务实管用的巡察工作模式,采取听取汇报、测评测试、翻阅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五种方式,坚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与两代表一委员、下属党组织班子成员“四必谈”,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延伸到基层党组织查问题,延伸到村查问题,延伸到服务对象“三延伸”查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目前,利通区应巡察部门、乡镇、行政村社区共173个,已巡察和正在巡察55个,完成率31.79%。其中,应巡察区直机关行政单位31个,已巡察4个,完成12.9 %;应巡察乡镇12个,已巡察5个,完成,41.7%。应巡察行政村、社区127个,已巡察46个,完成36.2%。

  “风声水起逐浪高”。巡察期间,针对被巡察单位“不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等30个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边巡边改整改通知书》,要求被巡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巡察组初步核实后,向被巡察单位下发《边巡边改核实整改通知书》,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即调查核实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经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书面报巡察组,巡察组跟踪督查落实情况。第二轮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来电来信来访问题33个,全部移交被巡察及相关单位进行办理。发现问题线索16件,移交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进一步明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办理,3个月办结。建立了巡察干部“十不”规定等制度,对问题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落实、巡察人员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顾盘点,按照“回头看”重点内容,逐项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区巡察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深入基层听意见、看变化、问实效。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不得销号;未按进度完成的,限期补课。每条整改任务从安排部署、监督检查、整改成效三个方面形成独立的印证资料,确保整改工作有迹可循、有证可查。

  “关山初度路犹长”。区委常委会研究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监委主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区巡察办主任为成员,负责巡察工作。巡察办印发了《利通区委巡察工作办法》,从工作机构和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巡察成果运用、纪律与责任等方面对巡察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工作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巡察采取单位自查和现场督查两种方式开展涉农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结合整改工作,及时展开四届区委三轮巡察工作,按照自治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巡察时间安排、巡察内容、巡察方式方法。(利通区纪委监委 妥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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