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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青铜峡: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9-03-06 17:25:54

  近日,青铜峡市纪委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全市。

  1. 瞿靖镇玉南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军违规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7年3月15日,李军在为其女儿举办婚宴时违规收取本村11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200元。2018年4月7日,李军将违规收取的礼金2200元退还管理和服务对象。2018年6月,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市公路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25日,市公路段段长刘锐主持召开段务会议,研究决定路政治超站工作人员每月领取定额差旅费。2018年6月,路政治超站站长于洋、副站长辛河、副站长王学兵每人领取1月至5月定额差旅费共计4620元。2018年9月,市公路段段长刘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站长、副站长违规领取的差旅费共计13860元上缴市财政,责成市公路段对定额发放差旅费制度进行整改。

  3. 邵岗镇邵北村党支部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5年6月,邵岗镇邵北村党支部为鼓励党员积极缴纳党内关爱基金,完成党支部党内关爱基金筹集任务,时任邵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光会、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刘明、时任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徐光山、时任村委会委员兼村会计郭恒涛、村委会副主任兼妇女主任王丛等村“两委”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为缴纳党内关爱基金的党员干部每人发放一件被套,随后邵北村为缴纳党内关爱基金的61名党员每人发放了一件价值26元的被套。同年9月20日,时任村会计郭恒涛将购买被套的1586元在邵岗镇农经站邵北村集体账户报账。2018年11月,刘光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光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恒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返还给邵北村村集体26元。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问题,既有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也有滥发津补贴的问题,都属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四风”问题之一,充分反映了“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高压之下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不严不实。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性。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遵纪守法,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自觉的行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引领新风。

  通报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从严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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