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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吴忠:通报4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9-11-29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作用,近日,吴忠市纪委通报了4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利通区利同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顾彦勤挪用农户水费问题。2016年,顾彦勤将利同新村农户所交水费14.31565万元中的3.91456万元截留,其中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万余元遗失。顾彦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铜峡市峡口镇水管站站长何建锋违规承包扬水站及承揽水利工程问题。2007年至2019年,何建锋违规承包峡口镇扬水站;2010年至2012年,何建锋违规承揽峡口镇赵渠和汉渠村新庄点自来水入户安装工程及峡口镇2012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补贴两段水利砌护工程,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何建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盐池县大水坑镇新泉井村村委会原主任左卿违规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8年,左卿以其个人名义违规享受5.4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828元,其中用于新泉井村村务开支6912元,个人非法占有2916元。左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心县王团镇南村村委会原主任马全会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时任南村村委会主任马全会,明知其胞弟马全宇是红寺堡区柳泉乡干部,仍以马全宇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让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9500元。马全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把专项整治贯通主题教育始终,上下联动、持续推进,把握任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措施,注重方式方法,坚持标本兼治,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工作,密切配合,打好“组合拳”,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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