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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三优化”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8-08 09:04:35

  今年以来,同心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紧盯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表彰奖励等回复事项,按照“办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了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

  优化接收程序。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统一归口接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7类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属于受理事项和人员范围做好政策解释,明确回复时限和要求,切实避免征求意见过多过滥等问题。对受理的部门征求意见来函实行台账式管理,有序编号登记,便于查询管理。

  优化分转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审核后的相关部门来函,明确好受理征求意见事项,报分管委领导或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以《同心县纪委监委受理征求意见情况表》发函通知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科室提供被征求对象党风廉政方面的反映情况。承办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重点内容,认真梳理,严格查询,研究提出结论性意见,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提供审查底稿并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优化审批程序。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汇总各科室提供的情况,对相关科室提出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核,从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违纪行为记录、问责处理情况三个方面12种具体回复口径,起草回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并附相关附件材料,经委分管领导审核、报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以县纪委监委名义复函相关来函部门,如实提供党风廉政意见,确保回复意见有据可查,切实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同心县纪委监委 吴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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