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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动态

同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29 08:57:06

  同心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自2014年7月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来,同心县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分类实施、同步推进,确保“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落到实处。县委出台《中共同心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同心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将责任逐级细化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切实把“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

  牢牢把握重点,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自2017年12月25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同心县建立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和执纪监督专题会、审查调查专题会、案件审理协调会等决策机制,形成了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此外,出台《同心县人民法院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法(试行)》等4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监委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有序对接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确保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查等方面有效衔接。目前,已在案件调查工作中启用了谈话、询问、讯问、调取、扣押、查询、鉴定、搜查、留置等9项措施,执纪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模式,对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3家单位实行单独派驻,其他50个部门(单位)进行综合派驻监督,实现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先后制定《同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同心县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同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11项新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派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委机关内设机构+乡镇(部门)纪委”联动监督办案协作模式,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派驻机构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同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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