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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积分制”考核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新活力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1-24 08:52:52

  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在深化“三转”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激励引导,按照“严管激发活力”的思路,探索实施“积分制”考核管理,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帮超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基层纪委履职能力。

  结合实际定标,突出履职导向。制定《青铜峡市镇(街道)纪(工)委积分制考核办法》,合理量化积分内容,实行考核内容项目化管理,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工作要求按照常规性、创新性和综合性三大项目,细化为开展监督检查情况、问题线索办理、审查调查等6大类27个积分内容,分类赋分。在积分标准分值设置上,突出主业,其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主业类采取定量积分,加大分值权重。在责任划分上,每一履职积分考核项目量化到具体考核指标,按照职责匹配原则逐一分解到委机关各相应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积分。

  抓实程序赋分,形成压力传导。不设基础分,从零开始,为各镇(街道)纪(工)委设定同一起跑线,积分数字直接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建立季度申报制度,各镇(街道)纪(工)委仔细梳理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报表并附送积分事项相关资料,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考核对象积分事项进行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后确认积分,在3个工作日内对各考核对象的履职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督促激励后进单位奋力追赶。

  注重成果运用,激发干事激情。考核结果直接以分值数据显示,并在公示的基础上接受监督和评议,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季度推进会,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点评,奖优罚劣。将积分考核结果作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年度实绩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积分排名末位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取消当年其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2年排名末位的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9个镇(街道)纪(工)委在32个村(社区)建立村(居)监督工作站,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00余次,问责党员干部9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32个,初步核实121件。(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吴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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