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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开展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13 09:18:30

  为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互查互评办法(试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计分细则》,吴忠市纪委监委以“两督一评”案件质量评查为载体,每年底坚持对五县(市、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等工作进行评查,精准发现案件问题,全面摸清“家底”,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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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评查,吴忠市纪委监委精心挑选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派驻机构办案骨干力量成立评查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采取查阅案卷、现场反馈、打分通报的方式进行案件评查。评查组通过对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计分细则》等规定,着重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7个方面入手,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5件函询卷、5件初核卷、5件立案卷、5件审理卷、所有申诉卷和留置案件进行评查,确保标准细化,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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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几年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规则》《办法》的完善出台,案件规范化管理要求和案件质量标准也在不断地提高,我们通过以查代训、以查促改,面对面传导压力、传递责任,对案件质量较差、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解剖,强化分析,找准症结,分类施策;对个性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进行现场反馈,督促整改。”吴忠市纪委监委评查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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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查促改”“以评促优”,将案件评查现场反馈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评查组一方面对照标准指出问题,一方面对退回整改的案件进行点对点培训指导,确保做好评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同时,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案件中各个环节的权责和需求,制订内容全面、相对稳定、符合办案规律的工作流程,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升基层办案能力,确保查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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