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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吴忠

吴忠:做实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1-06 09:23:27

  吴忠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前、巡中、巡后全流程贯通机制,制定“1+13+X”配合责任清单,明确协作配合任务,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审计、统计、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多种监督融合机制,拓宽协同协作的渠道。

  制定《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任务分工》。对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协作配合规程》和《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任务分工》,细化61项协作配合任务,明确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监督的全流程统筹衔接,细化与行政、审计、统计监督的全方位协调协作,探索与人大、民主、司法监督的协同配合,拓宽与群众、舆论监督的协同渠道,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实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增强巡察政治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明确13家主要协作配合单位。全面梳理吴忠市《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新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等12项协作配合类工作制度,确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等13家主要协作配合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精准部署协同配合工作。

  细化172项具体配合任务。巡前,市委巡察办向对应的协作配合单位发函商请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资料,组织召开巡前工作通报会,就党风廉政、班子建设、基层党建、选人用人等方面内容“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现场通报,为巡察组制定政策清单、问题清单提供重要建议和参考。巡中,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会商分析,邀请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案管室等负责同志对“疑难杂症”共同研判,确保问题定性定责更加精准。巡后,用好用足各类监督结果,共同做好“后半篇文章”,用高质量的巡察监督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吴忠市纪委监委 刘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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