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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吴忠

吴忠:着力提升“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质效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4 09:06:18

  吴忠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协同联动的紧密度、时效性,实现全贯通、全联动,使“四项监督”互促共进、高效衔接。

  强化贯通思维,注重统筹联动。强化系统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监督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部署、推进。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细化监督工作流程,着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责任追究等方面协调协同,实现“四项监督”统筹有方、协调有序、贯通有力、运转有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协助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分工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三个清单”,及时向党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组织3个、党员干部74人。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机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65人次。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4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82.8%,第二种形态占12.5%,第三种形态占3.6%,第四种形态占1.1%。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9类124个问题,回访教育327人,为3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实现监督工作互动,监督力量互补,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线索共处,监督整改共促的工作格局。

  强化领导协调,注重衔接质效。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按照“两为主一报告”要求,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指导办好指定管辖、留置案件,明确派驻(出)机构职能权限,发挥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系统优势,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高效办结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办交办案件60件,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理留置案2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等15项制度,定期召开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听取汇报,推动派驻监督围绕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系统内部治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开展,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巡察监督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开展,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各项监督衔接有序、贯通有力。

  强化成果运用,形成监督闭环。监督检查室统筹协调,综合分析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情况,向有关党组织、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室组联动监督和市县联动巡察等有效模式,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监督同向发力,联合开展监督检查76次,督促整改问题215个,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54条。严格落实以案促改“三会两书两报告”要求,全市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409场次,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254场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323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在全市通报,督促发案单位严肃整改、各级党组织以案为戒。巡察机构将巡察监督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市委巡察发现发文脱离实际、混用文号、照抄照搬,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查摆问题应付交差,落实工作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各级党组织建立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一报告两清单”,深入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形成监督闭环,真正把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吴忠市纪委监委 马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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