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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吴忠

吴忠:用好载体强化警示教育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2 07:24:41

  近年来,吴忠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载体,以差异化、特色化方式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层次、系统、群体精准施教,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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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平台,开展基地教育。建设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展板、警示教育短片,上廉政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让党员干部从视觉上、心灵上感受失去自由和失去尊严的震撼,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先后组织全市12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13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55个部门(单位)4800多名党员干部到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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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课堂,开展庭审教育。积极对接法院系统,根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业特点,及时组织相关行业、系统党员干部走进法院庭审现场,接受现场教育,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惨痛教训。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和重要经济部门(单位)2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马龙、张吉贺、杨学林违纪违法案法庭庭审,变庭审为“课堂”,以庭审案例“现场授课”。以法院系统腐败案为典型,在发案的市县两级三个法院(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利通区人民法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议、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典型案件为切入口,深入剖析案件特点、成因,提出修复法院系统政治生态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发案单位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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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教材,开展案例教育。以马龙、张吉贺、杨学林、李金磊等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拍摄制作《执法犯法的法院院长——利通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马龙受贿案警示录》《“市政硕鼠”的不归路——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原主任李金磊违纪违法案警示录》《背离初心——杨学林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发放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梳理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6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材料,汇编印发《忏悔录》,选取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0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让典型案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同时,组织市县两级638个部门(单位)的1.6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叩问初心》《国家监察》《染黑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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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节点,开展提醒教育。每个重要节假日来临前,通过下发通知、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今年以来,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节,向全市监察对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3万余条;严格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教育引导其加强自身廉洁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对新任职44名领导干部(其中“一把手”4名)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任前提醒,教育引导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用好政策,开展“回访”教育。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切入点,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问责干部的跟踪回访,帮助663名被问责人员“卸包袱”、“祛心病”,对影响期满的,表现好的干部,廉政审核中明确“影响期已过”,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意见,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本级问责处级干部98人,问责期满后被提拔使用23人,占被问责处级干部人数的23.5%,其中提拔1人,重用3人,职级晋升19人;问责科级干部60人,问责期满后提拔使用7人,占被问责科级干部人数的11.7%,其中提拔5人,职级晋升2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进行通报等方式,先后对153件诬告错告信访举报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为干部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态度。(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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