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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吴忠

吴忠: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 不断提升监督合力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2-01 08:37:19

  今年以来,吴忠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实际,先后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内设机构衔接协调工作办法(试行)》《吴忠市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从领导机制、工作职责、衔接协调、管理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县(市、区)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的职能定位,明确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牵头召开监督检查联席会议,联系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进行工作情况汇报、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等,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全面落实纪检监察职责;派驻机构通过会议、专题报告、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状况、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通过联席会议,及时汇总、更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检查、纪检监察建议等监督信息,明确信息共享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集中研究,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落实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闭环体系”,提升监督质效。

  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办和派驻机构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打通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选人用人通道,实行双向岗位交流,激发委机关内设室、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今年以来,先后从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内设室选派7名优秀业务骨干充实到派驻机构担任组长或副组长等重要职务,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选调4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各室工作,充实市级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吴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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