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风吴忠 正文

清风吴忠

吴忠:理顺“五种关系”促进派驻(出)机构规范高效履职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11-24 08:52:59

  吴忠市纪委监委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派驻(出)机构工作规定》等涉及派驻(出)机构规范运行的15项制度,理顺“五种关系”,确保派驻(出)机构规范高效履职。

  理清与纪委监委的关系。明确纪委监委与派驻(出)机构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派驻(出)机构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紧扣“三为主一报告”,建立派驻(出)机构向市纪委监委定期报告、重要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责述廉、工作例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目前已组织召开派驻(出)机构工作例会3次,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派驻(出)机构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与13个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逐一谈心谈话,了解运行情况、提出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派驻(出)机构干部提名考察、日常考核要求,新提拔的3名组长均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产生。制定《派驻(出)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由市纪委监委全面考核派驻(出)机构工作,科学评价工作成效。

  理清与被监督部门的关系。明确派驻(出)机构与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与被监督部门内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关系。制定《派驻(出)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办法》,聚焦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建立派驻(出)机构与被监督单位“清单+台账”的责任落实模式,今年以来针对被监督单位“三个清单”事项提出意见建议183条,监督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61个,提出整改意见51条,主动约谈9人次。

  理清与巡察机构的关系。制定《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办法》,每轮巡察进驻前,派驻(出)机构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政治生态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情况,并做好配合巡察准备工作;巡察期间,主动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巡察情况,并跟进整改落实边巡边改问题;巡察结束后,全面了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及落实情况,掌握被监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同时,明确派驻(出)机构参与巡察情况通报会、巡察动员会、巡察反馈会、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协助纪委监委审核巡察问题整改报告,督导被监督党组织及时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今年派驻(出)机构列席部门(单位)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17次,督促被监督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16个。

  理清与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的关系。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与内设机构衔接协调办法(试行)》,明确两个监督检查室分片联系指导各派驻(出)机构,采取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的监督形式,各监督检查室每月列出清单确定派驻(出)机构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开展联合监督检查7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5个。制定《派驻(出)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试行)》,派驻(出)机构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等内设室报告和沟通。

  理清与派出纪检监察工委的关系。制定《关于推进联审小组划片内部审理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的意见(试行)》《派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党组(党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备案办法》3项制度,破解查审分离难题,规范程序和文书,强化各项管理,为做好处分平衡、案件质量监督提供有效支撑。(吴忠市纪委监委 马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