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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指南

吴忠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须知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 2019-02-14 11:00:00

  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具体举报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及“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依纪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主要是: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

  1、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以及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利益诉求类问题和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不督办。

  2、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正在按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来访人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再提出同一来访事项的,不再受理。

  3、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检法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4、对利益诉求与反映违纪问题相互交织,虽然提到违纪问题但所反映的违纪问题不翔实、无实质内容,以反映利益诉求为主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收到的信件转有关职能部门。

  5、对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三、信访举报渠道:(信件、电话、网络、来访)

  检举控告信件可分别邮寄至市、县(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信访室

  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953-12388

  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网站:https://ningxia.12388.gov.cn/wuzhongshi/ 

  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来访:吴忠市行政中心二楼201室

  四、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及义务:

  1、检举、控告人有权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检举、控告;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因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2、检举、控告人要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道听途说、主观臆测等无事实线索或证据的情况进行举报。

  3、检举、控告人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检举、控告时应提供事实线索和相关证据,对复杂的举报事项应提供书面检举控告材料。

  4、检举、控告人要依纪依法依规有序信访,采取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问题,并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5、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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